问题 | 一方坚持要起诉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若当事人坚持提出离婚请求并提起离婚诉讼,则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上诉案件之时,需要先行展开调解审慎处理,经调解仍无效果者,且如能证实夫妇双方间的情感确已达到不可挽回与修复的地步,那么法院应该遵照公正原则批准离婚事宜。
另外,本条所载明的几种特殊情形亦需考量在内,即当出现重婚、与他人生育子女、对家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沉迷于各类不良嗜好例如赌博、吸毒之事且行为屡次重犯、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以及其他严重破坏夫妇间感情和谐及稳定的情状,即便调解未果,法院同样有权批准离婚申请。 因此可见,当任何一方坚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法律通常会先尝试通过调解来妥善化解纷争,倘若调解未能达成预期效果,且符合上述任一种可能导致离婚的情形,那么法院便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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