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和由谁抚养并没有法律上的逻辑关系。 也就是说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仍有监护权。 夫妻离异,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 当然,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也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如孩子户口可以随抚养孩子的一方迁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哪些 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 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包括拟制血亲。 2、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之间的联系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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