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赌博的丈夫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如丈夫沉溺于不良嗜好,如赌博,且其行为屡教不改,此种状况已被纳入法律承认的离婚事由之中。
在此情况下,妻子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而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将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 若调解无果,且经证实丈夫的确存在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的事实,那么法院应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另外,倘若丈夫的赌博行为已经达到成瘾程度,甚至可能引发精神健康方面的问题,这无疑将会对夫妻间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妻子在提出离婚请求的同时,亦可请求法院为丈夫提供必要的心理评估或者治疗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