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起诉法院吗现在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中,若您有意向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民事诉状。
倘若您在撰写诉状时遇到困难,并不妨碍以口头形式提出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具体规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应当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如调解无果且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应当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此项条款同时列举出了几种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应当准许离婚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由于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 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那么另一方在此基础上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离婚裁决。 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最终判定不准许离婚,然而在之后的生活中,双方又实际分居超过一年时间,此时,如果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离婚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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