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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外情可以判离女方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章则第1079条的明确规定,唯当男女双方其中之一存在诸如重婚或与他(她)人非法同居此类严重违反伦理道德规范的不当行为时,且在经过相关机构调解无果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将得以获准通过。
关于婚外恋情理应归为与他(她)人非法同居的范畴之内,因此,倘若女方作为此种离婚纠纷案件中的提起诉讼者,并能够有效地证实男方确实存在婚外恋情,那么在相关机构调解无果的前提条件下,人民法院应该毫不犹豫地支持女方的要求,批准其离婚请求。
然而,关于如何对超过离婚协议签约期内的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进行实际分派,这需要依据各案的具体情况而定,其中会涉及到诸多重要因素,比如财产分类、各自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会综合考虑评估各种因素以确保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
同时,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往往会优先考虑那些能够营造出更加适合于孩子成长环境的那一方。
如果在这段婚姻生活中,女方承担起更多的家庭事务以及对孩子的监管照料工作,这些细节都会被充分考虑在内,影响到法官对案子的最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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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