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签署离婚协议是否算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民政部门认可的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乃是必备的文件之一,然而仅有该等协议的签署而未依循相关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其并不能产生有效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效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我国共有且仅有两种合法婚姻结束形式可供选择,分别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倘双方决定采用协议离婚这一方式,则需共同至任何一方常驻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必备材料,以便于履行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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