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不离婚后,被告可以再次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判定不予离婚后,被告仍然有权利提起离婚之诉。
若身为被告者志在离婚,亦可尝试另行发起离婚诉讼以求达成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其提出了离婚请求,那么相关部门是有权对此展开调解工作的,或者直接将此诉讼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此类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理所当然要贯彻调解为主的原则; 但是,如果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经过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将会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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