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多久才能领取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申请之日起的第30日,这意味着若夫妻双方于提出离婚登记之日起满三十个日子之后;
便可再度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核发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将根据审核标准对双方是否具备离婚条件进行全面评估,若通过审核,则将会为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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