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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天能否拿到离婚证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日并不会立即颁发离婚证书。
然而在该法典正式实施以后,便无法实现当场申办离婚证这一愿望了,现如今在离婚的冷静期结束并获批准之后,方可领取离婚证书。
在此过程中,倘若在离婚的冷静期中,有一方发生了反悔行为,另一方则有权选择放弃领取离婚证书。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出于对离婚自由原则的同时为了防止夫妻二人因为冲动而做出草率决定,进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当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时,夫妻双方均可在一定期限之内撤销申请,从而终止登记离婚程序中的冷静思考阶段。
依据相关法规,婚姻登记机构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第30天开始计算起的30个自然日内,只要其中有人不同意离婚,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二人都坚持离婚,则应当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的第30天内,由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领取离婚证书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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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