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遗失,能否办理离婚手续,有何疑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进行离婚事宜时发现结婚证书不慎遗失了,那么请不要担心,因为这种情况并不会妨碍您完成离婚手续。
结婚证书作为证明夫妇婚姻关系名副其实的必要凭证,无论您是选择自愿协议分手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提交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都必须确保对方能够出示有效且合法的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然而面对这种不幸情况时,即结婚证书遗失或遭到损坏的时候,您需尽快前往民政部门提出补办结婚证书的申请,随后再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即可。 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如果结婚证书已经不在了,双方可以依次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依据已经建立的婚姻登记档案或是由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这些均可视作证明材料来协助顺利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与此同时,当事人也应当就结婚证书丢失的情况向民政部门递交一份书面说明,以便于更好地处理后续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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