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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案件如何判决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婚姻之外的情感因素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作为关键参考标准,以判断婚姻关系的破裂与否。
倘若经庭审确认证实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然破裂,同时经过法庭调解工作仍然无法挽回,那么法官将依法做出离异判决。
然而如果双方仍有一丝感情存在于彼此之间,法庭可能不会判定两人离婚,这便是法院判决所依赖的原则:
婚姻感情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之外的情感情况并不等同于法律定义中的“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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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