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乃是由两位当事人共同的意愿与子女扶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具体事宜上达成共识所呈现出来的书面文件或交流意见。
在夫妻之间经过深思熟虑与共同商议所形成的共识,一般都具备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乃是男性和女性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涉及到子女扶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诸多关键问题的一致性意见,只要这份协议是建立在各方真诚的意愿之上,没有任何欺骗、强迫或是其他违法行为的存在,且得到了男女双方的亲笔签名与认可,那么就会对这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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