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都需要准备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从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由于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关于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略作调整如下:
首先,双方在进行离婚协议的制订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该文件中需详细注明双方对于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对于子女抚育、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各类问题都已达成共识; 其次,在申请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并完成申请手续之后,将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若有任何一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改变主意不愿离婚的,均可前往民政局提出撤销申请; 最后,如果30天期满且没有任何一方向民政局提出异议的话,则从第31天起到第60天,双方当事人必须亲手再次光临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领取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