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起诉离婚在法院应遵循哪些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市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相关流程:
首先是“起诉”环节: 这一步要求原告方必须向管辖地的法院正式提起解除与其配偶之间婚姻关系的请求。 而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作为原告一方的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及其附属文件,以此启动这个法律程序。 其次是“审理”环节: 所谓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立案申请并核实无误之后,便会进入审理程序,直至通过审判作出决定之前所完成的所有调查事务的整合。 最后是“判决”环节: 根据整个法庭审理的过程以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法院可能会再次尝试进行调解以促进矛盾冲突的化解。 如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法院会立刻宣布判决结果,并将其公布于众。 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法院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判决书的送达; 对于定期宣判的案件,宣判后马上发出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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