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是指该具有一定法定身份的男女双方在完全自愿基础之上,为了达到解除婚姻关系并妥善解决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的合法书面协约。
在我国境内,依循行政程序,离婚协议需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后方可达到法律效力。 关于离婚协议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首先,离婚协议的效力并非等同于普通民事领域中的各类合同及协议,其具有鲜明的特殊性; 其次,离婚协议应当被归类为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的协定义务,只有当预定条件得到满足,协议方能开始生效,否则,仍处于无效状态; 最后,离婚协议是基于特定环境与情境之下产生的,签订主体在个人主观想法以及实际情况方面都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局限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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