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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登记结婚后还可以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好的,您所提到的问题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经过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之后达成共识,便可以前往当地的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证书。
而若其中一方单独希望结束这段婚姻,那么他/她可以选择通过相关机构的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优先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且已经经过多次调解依旧无果,那么法院将会判决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婚姻破裂,法院会毫不犹豫地判决离婚:
(1)重婚或存在严重异性交往现象;
(2)经常出现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3)有长期赌博、吸毒等恶劣嗜好并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不合,双方超过两年以上未曾共同生活;
以及(5)其他极端情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此外,在一方被宣布失踪后,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也将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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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