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法律规定需要几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正公平的法律条款的约束下,双方同意离婚至少需要等待三十个法定工作日方可达成最终结果。
其具体依据是,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当双方对待离婚事宜自愿且已经妥善解决了涉及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时,他们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书。 然而,即使双方均已提交离婚申请,仍然需要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才能正式生效。 在此期间,任何人如果改变主意,不想离婚,都有权向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截止至前述条款规定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三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双方均未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领取离婚证的申请,则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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