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且对方并不表示同意的话,您有权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需要注意,夫妻之间一旦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并且经过相应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时,法院将予以宣判离婚: 首先,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 其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虐待,甚至是遗弃; 再次,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多次教育劝诫却仍然未能改正的行为; 接着,如果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已经超过两年时间; 最后,还包括其他所有能够引起夫妻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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