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您需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首先是宣告起诉程序的阶段(一): 离婚案件的起诉意味着您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了与另一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要求依法予以裁决。 在这项程序中,作为原告,您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及相关附件材料。 接着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二):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案件后,开始正式的诉讼流程,直至作出宣判前所进行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总和。 然后步入判决阶段(三): 根据审理过程中的证据以及证言,法院会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会立即宣布判决结果。 同时,所有的判决都必须公布于众,包括即时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所有判决书都会在宣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送达给相关当事人。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法律文件,以备后期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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