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坐牢时能否进行协议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当一方被判刑入狱无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时,虽然法律规定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该需要先协同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囚犯所在的监狱陪伴其参加所需的离婚手续进行协商,但实际操作过程因多种原因鲜有能够执行。 因此,遇到此类特殊情况,当事人更倾向于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处理。 诉讼离婚时,需向受理案件的原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若被判刑期超过一年者,则需向被判刑地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将在收到诉讼请求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至囚犯所在的监狱。 若被告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无争议,法官可直接前往监狱内进行现场调节,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这样便可简化流程,迅速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若被告人对此持有反对意见,那么法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囚犯服役处所开始审理,然后做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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