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后如何办理复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证遗失之际,其持有者首要任务便是立即着手办理离婚证的补发手续。
若是透过法院宣判或调解离婚的,他们则可与相关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获取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复印件。 完成补办手续之后,便需要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节书,以及双方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前往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如夫妻双方能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应当撰写书面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前往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事宜。 这份应包含明确表述自愿离婚意愿的条款,并且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必须有一致性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亦重申了离婚以后,即便男女双方均有意愿恢复婚姻关系,也应当拿着上述文件前往民政局办理再次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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