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还需办理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不再需要另行办理离婚证书。
在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以及所有调解措施均告失败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申请,等待法院经过审查和审理并作出决定,判决批准解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之后,便能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件。 这种法院出具的判决文件相当于是离婚证的替代品,并且,法院通常还会将这份判决书连同一份副本一起邮寄至你们各自居住地的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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