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的相关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请您携带必要的文件资料,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申请; 接下来,当人民法院认真审查了您提交的所有材料之后,会正式启动案件处理工作。 再然后,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将会将案件移交至民庭,由民庭负责对该案进行审理; 在案件转移过程中,人民法院也会向被告方发出传票,以确保其按时出席法庭并参与诉讼。 当双方当事人均已出席法庭后,人民法院通常会进行一次调解,以期解决争议,避免诉累。 最后,人民法院会通过公开审理和辩论,进行深入的调查计算和评估,以最终作出准许离婚与否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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