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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应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女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但男方并未同意,女方可尝试与其进行严肃而理性的讨论和磋商,若最终达成共识,双方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若彼此未能取得共识,那么女方有权选择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诉书,请求法院对此案进行立案审判。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女方需积极收集能反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将其作为庭审证据呈交至法院。
只要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夫妻之间确实存在无法调解的矛盾且已达到法定离婚标准,便有可能对案件作出准予离婚判决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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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