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申请离婚,应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有单方面主动提出离婚的,才能采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
具体而言,这就需要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然后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并作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都应该对原告夫妇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发现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挽回,那么法院会按照法定条件来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断。 而这个法定条件包括了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1)能够证实另一半存在重婚行为或是与他人长期居住在一起; (2)证实另一半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 (3)能够证实另一半有赌博、吸毒等恶劣习惯,并且这些行为屡教不改; (4)如果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已经分居生活达到两年以上; 以及(5)其他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 ①一方故意隐瞒真相,或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获取了《结婚证》; ②当夫妇二人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却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而且两个人之间也再也无法恢复和睦关系; ③这类型大致上指的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不久一方便立即提出离婚的要求,抑或是尽管已经保持婚姻关系长达数年,但是事实表明他们并未建立起真实的夫妻感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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