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男方在服刑期间,应如何办理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男方身陷囹圄之时,男女双方均可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现这一点堪称难题,主要瓶颈在于妥善解决诉讼地点的划分问题。
具体而言:

(1)如果夫妻二人均处于监狱环境之中,且被告人服刑已超过一年,那么应将案件提交至被告人所在监狱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反之,若女方服刑期尚不满一年,则应由被告人的原本住址或是长期居住地的法院予以受理。

(2)假设原告正在接受监禁,那么诉讼地点应设定在被告方住所以及长期居住的地方。

(3)若被告人是婚姻处于困境中的男子,他应该在他的原本住址或者长期居住地去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好诉讼管辖的法院之后,女方可以按照常见的离婚程序来执行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