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六个月是否算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若已处于分居状态达六个月之久,并未达到自动解除婚约的法定时限。
然而,即使婚姻双方分居数载,亦无法自行离婚生效。 须知我国法律途径仅提供两种合法离婚渠道,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1、若双方能就离婚事宜、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共识,口头承诺亦可。 只需双方亲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前往任何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即可。 无论夫妻是否分居,均可畅通无阻地进行协议离婚流程。 2、如双方对上述议题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意欲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倘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并不相同,则应由后者主管的司法部门受理案件。 经过法院全面审慎评估双方情感状况以及确认夫妻之间长期充斥着名存实亡的关系,最终将以此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依据夫妻因感情裂痕而长期分居达两年的事实,足以体现其夫妻感情严重失和,但仍然必须等待法庭做出合法有效的宣判后,才得以离婚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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