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还能成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在诉讼离婚程序中,某方当事人坚决不赞同离婚,但仍然是可以实现离婚的目标的。
事实上,离婚诉讼法庭作出判断的依据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一方意愿的匮乏来决定。 为例证此观点,假使法庭在判案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望修复; 或在庭前调解的环节中,男女双方面临着持久性的不合甚至关系破裂的状况,那么即使另一方当事人反对离婚,这依然不足以动摇法庭对二人离婚的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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