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的主要不同点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庄严宣判离婚之际,我们会收到一份重要的文件——离婚裁判书。
这份由高级人民法院所作出且生效的离婚裁判书,无疑是解除了我们之间婚姻关系的有力凭证。 其法律效应犹如离婚证一样公正且权威,与离婚证相当。 自宣告离婚判决的法院生效日起,我们的婚姻关系便宣告彻底解除,因此,无需另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同时,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务必秉持调解作为第一原则; 若感情确实难以挽回,则调解无效,法院当予以准许离婚。 离婚调解书呈现了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使双方过上美好生活的意愿。 作为记载调解成果的正式法律文件,它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并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调解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通过调解让双方形成共识,由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最后得以签署确认的。 此份文书一旦得到各方当事人的签字认同,即刻生效。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发现自己并非真心实意的签署此文件,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定该文书无效。 此外,如果您对调解结果不满,也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的半年内再次提起诉讼,期待法院作出有利于您的离婚实体判决。 就离婚判决书及其调解书而言,两者存在一些差异性: (1)判决书源自于人民法院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友好地通过法庭作出的判决,此时其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但并不表明所有当事人都对此表示赞同; (2)相比之下,调解书是法官们在尽可能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促成他们达成共识后形成的书面文件,更具有自主性。 离婚判决书一经送达,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均视同已经送达到位。 若是对一审判决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在接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诉讼; (3)最后,离婚调解书在送达时,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拒绝签名,那么这便表示调解未能成功实现,法院将不得不重新审议此案。 如果是一审离婚判决书,则需在送达后等待15天方可生效; 如果是二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即时生效。 至于离婚调解书,只要送达一经当事人签字,就立刻获得执行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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