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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能否提起起诉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您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和解决。
首先,若您与伴侣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但对方却持有异议,这种情况下,您仍有权利坚持离婚。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倘若您首次提起离婚诉讼,且您的配偶坚决反对离婚,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做出不准离婚的裁决。
这是为了给您们双方,尤其是不愿离婚的一方提供更多的时间来修复彼此之间的感情裂痕,从而增进夫妻间的和谐关系,以期婚姻能够得以维系。

2.若您在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裁决后的六个月内,仍然坚定地要求离婚,您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将更倾向于支持您的诉求,并做出离婚的判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我们随时愿意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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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