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起诉离婚,需遵循哪些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单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请看以下详细介绍:
首先,您应当进行诉讼申请。 这包括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附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院收到这些文件和材料后会进行细致的审核,之后会做出是否立案的决策,若未被接受,法院将会耐心地解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一旦您的起诉状获准立案,法院便会在立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您所撰写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到对方当事人手中,同时还会通知对方做好书面答辩的准备。 紧接着便是法院主持的调解环节。 这个阶段是任何离婚案件都必须经历的环节,调解结果可能出现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种,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能够积极修复关系,原告会主动撤销诉讼,至此案件审理过程就可以告一段落; 第二种,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了离婚协议,这时候法院就会按照该协议制作成离婚调解书。 当这份调解书正式送达给当事人时,它便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宣告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 第三种,如果调解不能取得良好效果,那么法院就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和法律规范,迅速展开下一步诉讼程序。 接下来就是案件审理和判决阶段。 对于那些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的离婚案件,法院将会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条款,对离婚以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核心问题提出明确且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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