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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所需的相关资料,您可以参考以下详细信息:
首先,您需要准备好完整的结婚证书以及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其次,您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
接下来,您需要与对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
为了确保申请办理的顺利进行,您还需要提交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
此外,您还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步是进行申请,您需要和配偶亲赴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亲自递交离婚申请,切勿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第二步是审查,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专业人士对您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仔细审核。
第三步则是登记,待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核后便会正式备案。
而在经过了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您和您的配偶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同时将原来的结婚证书注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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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