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离婚后如何领取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感情破裂,经过法院公正且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后,已顺利解除了婚姻关系,此时便无需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了。
请务必了解,无论是由法院颁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法律效力都是相等的,均可作为夫妻双方已经成功脱离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的凭证,也即双方已经离婚。 关于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一份详尽完整的起诉状; 其次,为了支持您的诉讼请求,您还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呈现给法庭; 接着,将上述起诉状与证据材料一起送至法院相应部门进行立案审理; 法院在收到相关申请后会进行核实,以确定是否予以接受此案; 然后,法院将按照法律程序,于法定工作日内向被告方发出起诉状副本; 再次,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同时向原、被告双方发放传票; 最后,进入正式的庭审阶段。 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可选择委托律师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来代表自己进行诉讼。 通常情况下,离婚当事人需要亲自出席庭审,如有特别紧急或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亲临现场时,您应当向法庭提交一份书面离婚意见以供参考。 最终,法庭将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对是否许可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等事项依法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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