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由婚姻不忠引发的离婚诉讼中,关于赔偿标准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争议焦点之一。
具体数额的设定需要根据无过错方所受损害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其中不仅包含精神层面的损失,同时也会参考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所在地域的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进行通盘考量。 然而,法律并未对此类问题制定统一的通用准则。 在此情形下,主要需关注两大类别的赔偿内容: 其一是物质损失补偿,具体范畴涵盖了因搜集对方存在重婚行为相关证据所需的费用、起诉过程中的各项开支以及聘请律师所需的费用等等; 其二则是精神损失的赔偿,这部分需要进一步结合婚外情无过错方在精神层面所承受的侵害程度加以衡量。 在进行这种评估时,可适当考虑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及心理困扰的程度,例如是否已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伤等情绪障碍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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