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署但未领证件,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协议书已经签订但尚未领取证书,那么这种情况并不等同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唯有在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并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能生效为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反之,若已如约签署离婚协议书却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然顽强存在,他们仍保持着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身份。 再者,如果双方决定取消原本的协议离婚计划,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情问题,由法院最终裁定其婚姻解除,同样也可视为合法有效的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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