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是否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离婚并非立即颁发离婚证书。
若夫妇二人希望通过协议方式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他们须提前做好详细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另一方时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对于离婚表示反悔或存在疑虑的情况下,皆可随时撤销上述申请。 当这三十天的期限已过,从第三十一天开始直至六十天以内,男女双方都有义务亲自到政府部门再次申办离婚证书。 因此,在我国法规体系中,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是不能直接领取离婚证书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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