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是否可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中,若男方出现了婚内不忠的情况,他们同样有权提出离婚请求。
首先,当双方能够对离婚后儿女抚养、财产分配等诸多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时,便可以由本人亲身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户籍簿及结婚证书,以及详尽的离婚协议书到被告常住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正式离婚手续的办理。 其次,若双方未能就上述议题达成共识,那么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则有权利在被告户籍住所地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在此过程中,如法院经评审认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将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男方的不忠行为涉及到了重婚或与其他人保持非法同居状态,无疑将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显著标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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