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尚未出生是否可以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尚未分娩的胎儿状况下的离婚事宜,可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并决定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他们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若仅由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在此情形中,男方则被禁止提出离婚要求; 然而,若由女方提出离婚申请,或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确实存在必要予以立案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也应允许进行相同操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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