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时,如一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诉讼离婚事务时,如若一方当事人坚决反对,其态度并不对案件进程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如另一方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证实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后仍未能取得成效,那么法院将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法院首先必须遵循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进行前期调解工作。 若调解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则案件无需进入审判环节即可获得解决; 反之,若经调解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法院便会启动审判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将会组建合议庭进行详尽的审理,旨在确认夫妻双方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一旦确认,法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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