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常年分居,单方面能否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中的夫妇长年不能共同生活,唯有采取单边行动方可解除婚约,这就需要有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若因情感不合导致长时间分离,且已达到持续两年之久的程度,那么在经过法院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便会做出裁决批准离婚。 然而,倘若双方并非基于感情原因而选择分开居住,亦或是分居期尚未超过两年期限,且在无其他有效证据显示感情破裂的前提下,法院将难以对其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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