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归属是否就是最终归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已经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那么离婚协议中明确标注的房屋所有权就将确实属于其所有人,此时这份协议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假若尚未完成离婚手续的正式办理的话,针对离婚协议中所述的房产产权归属部分,其内容仍然是可以进行更改的,这就是说即便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标明该房屋的所有权所属,但若其中某一方并不愿意履行该项条件,还是有权力进行推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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