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遵循哪些流程和步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缔结的和平离婚之具体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详尽的离婚协定以供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核实及审批; 其次,专业的婚姻登记珍视并深入查验以上所述诸项材料; 最后,若以上各方面均符合法定的离婚规范,恭喜您,您可以成功地完成离婚手续了。 然而,倘若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我们还为您准备了另一套程序——诉讼离婚。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原告需要准备好详细的起诉状以及支持自身观点的各种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随后,法院会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展开立案工作,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被告与原告参加开庭审理会议; 接着,法院将会启动庭审程序,首先将以调解形式化解矛盾,如果未能达到这一目的,那么法院最终将依据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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