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协议离婚的审理流程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双方必须共同携带结婚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明确的婚姻分离协议等材料前往有关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办理手续; 其次,婚姻登记人员会对上述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查核实; 第三步,如以上事项均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可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并颁发证明文书。 而在诉讼离婚方面,其审理程序则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原告须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应的证据资料以进行依法立案活动; 第二步,法院接到申请后,将进一步通知双方当事人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第三步,法院在正式处理案件前,通常需要先进行一定程度的调解沟通; 最后,若调解未能达成预期效果,则由法官依据现有证据材料作出终审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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