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快速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对于离婚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时,其中一方坚持离婚意愿,而另一方却坚决反对离婚情况下,他们可以考虑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方式来结束这一段婚姻关系。
需要强调的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离婚起诉状,以恳求法院能够对此事做出明确的裁决,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且复原可能性微乎其微的证据。 在中院全面审理案件并确认夫妻情感已然彻底裂痕,无法挽回之后,若经过调解环节仍然未能成功,他们将批准离婚请求,发布离婚判决书。 在判决书送达并完成了十五日的上诉期限之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对判决结果提起上诉,那么该项离婚判决便会自动生效,自此,婚姻关系将会被视为正式解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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