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具体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办理离婚程序的标准步骤如下:
当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婚姻关系中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时,可共同拟定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向当地政府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在等待大约一个月的考虑期限之后,便符合领取离婚证书的资格。 反之,如果双方无法按照协议离婚的常规途径解决问题,则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一旦法院接受了相应的诉讼申请,会对案件进行调解,如调解未能成功,并且双方确实已经达到情感破裂的程度,法院有可能会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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