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议离婚程序。
双方应亲赴各自户籍所在之区域的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经过审查后,若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颁发离婚证书。 自此,双方在获得离婚证书之日起即视为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生效。 2、诉讼离婚程序: 首先,需由申请人自行书写或委托律师撰写离婚起诉状。 同时,应当准备诉讼离婚所需的相关证据材料。 然后,将所撰写的离婚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 在此期间,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项离婚诉讼请求。 如果经审查确认为有效立案,法院将会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方发出起诉书副本。 随后,当事人可参与庭审过程,并耐心等待法院裁定。 最后,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案情做出准许离婚或不予批准离婚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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