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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离婚并不一定要选择在结婚登记之地进行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首先,若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书,则可亲自携带相应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原件,前往其中一方长居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倘若未能就上述事宜达成明确共识的情况下,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以向被告实际居住地区域所在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而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与其注册地址发生冲突,则应由其长期生活的司法管辖区内的法院负责受理此案。
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夫妻情感已达到破裂程度后,将依法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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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8: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