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出轨能否作为离婚理由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情并被判定属于重婚或与第三人同居行为,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决离婚事宜。
法院做出离婚裁定的前提条件,主要源于夫妻双方感情已然破裂。 而重婚或与第三人同居则正是用以衡量感情破裂程度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下所列举的五种情形,倘若经过调解依然无法缓和,均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理由,足以令人民法院裁定离婚共计包括: (1).存在重婚或与第三人同居的事实; (2).实施家庭暴力或发生虐待、遗弃家庭中的任何一员; (3).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持续超过两年以上; 以及(5).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感情破解的特定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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