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经历过离婚恢复婚姻之后再次向司法法院提出申请离婚的案件中,只要能够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处于无法挽回的破碎状态,那么司法法院通常都会做出离婚判决。
下面列出了几种可能促使司法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特定状况: (一)当婚姻当事人存在重婚行为或与第三方保持同居关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婚姻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劝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时间达到法定标准两年以上; 以及(五)其他任何能够明显体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复杂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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