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嫁给精神病男方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方当事人具有精神疾病,而当其配偶欲为此人申请离婚时,这是可行的,因为中国的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婚姻中任何一方若患有精神疾病,其对应配偶便无法提出离婚需求。
比如婚姻当事人在婚前故意隐瞒自身的精神疾病状况,婚后经过治疗仍未能治愈; 亦或是在婚前已经知晓对方身患精神疾病但却依然与之缔结婚姻关系,以及在婚姻生活过程中,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且经长期治疗未能痊愈等情况,均应被看作夫妇之间的感情确实出现裂痕。 在此情况下,如果某一方坚定地要求离婚,并且经由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后仍无明显进展,法院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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